【新闻周评】信用卡新政,给收单行业透露的信息
来源: | 作者:移动支付网 | 发布时间: 2021-12-21 | 43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不过这一条要求,是一个软性要求,只要求银行监测其他机构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然后进行相应的额度扣减。但《通知》没说怎么监测用户其他行的信用卡授信额度,额度再扣减多少。同业竞争,这一要求相当内卷。

《通知》还要求,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未来,提升活跃度、丰富信用卡服务内容和质量会成为银行更加偏重的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通知》的本次整改,更多的是希望信用卡产业能够更多地回归消费,提升服务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6年开始,信用卡套现的现象愈加严重,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更使得原有的收单机构失去了服务实体商户的意愿与机会。近期,许多银行“拉黑”了多家支付机构,不再给予积分,也反向地说明了当下信用卡收单环境并不好。

支付创新空间压缩,还是要回归支付本源

支付回归本源,是近几年支付监管的高频词。

《通知》也限制了支付机构对信用卡产业的参与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与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下属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合作发放联名卡,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支付机构不能与银行合作发联名卡,在此之前有先例吗?

2020年10月18日,京东数科(现京东科技)就与邮储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合作内容之一便是推进联名信用卡合作。京东科技旗下网银在线是持牌支付机构,在《通知》的要求下,网银在线恐怕是不能参与到联名卡的相关业务当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蚂蚁集团的整改当中,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在金融业务方面,蚂蚁集团将整体申设金融控股公司,实现全部纳入监管。体量虽然没蚂蚁集团大,但京东科技也可能“抄作业”,届时也不能发联名卡。

这一规定,恐怕也是监管担心支付机构搞“金融业务交叉嵌套”,消除利用支付拓展交叉金融业务的风险隐患。总之,支付机构就别惦记金融属性的事,好好做支付,服务好实体。

《通知》还有一个要求,对支付机构的收单业务有一定影响,即是对异常用卡的处置上。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的监测分析,持续优化交易监测规则,提升预警能力,持续有效防控各类欺诈风险。依法完整记录、保存信用卡交易等信息,并持续满足我国境内金融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要求。未收到收单机构应当按规定发送的交易信息的,应当及时告知银行卡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等相关机构。对确认存在套现行为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限制措施,控制信用卡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