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小区、校园等公共场所公民信息被随意收集,或消费者以自身信息作为接受服务的对价,这些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中国对于信息收集并没有针对具体场景应用设置相应的、细致的门槛要求,部分企业在利润驱动下铤而走险,以“打擦边球”的方式来肆意收集公民信息。
在强制采集方面,曾经风靡一时的“面相测试”、“掌纹算命”、网上基因检测以及ZAO软件都是未经用户同意以欺骗手段或强制采集用户生物信息。而在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对于涉及采集个人信息的App抽查测评也显示中国存在大量App等程序不正当、不适度收集用户信息的情况。因为缺乏市场有效约束和违法成本相对较低,部分领域企业强制采集用户信息甚至成为常态。相当多的软件要求用户不同意信息采集则被禁止享有App服务,即“不授权无服务”,即使屡遭治理,仍有部分企业依然我行我素,凭借专业及信息优势欺瞒监管和公众,过量采集相关信息。
在信息滥用方面,正如不少专家所指出的,目前人脸识别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还不是如何保护,而是治理滥用。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之所以引起恐慌,是因为其综合了无感性、被动性、唯一性以及关联性等特性,原本的威胁也因未知而具有了“乘数效应”。
如前所述,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在肢体非接触的情形下,在人脸检测、核验人脸属性、身份验证等环节远程识别出自然人而无需物理性接触,这也曾是人脸识别信息区别于虹膜信息、指纹信息的最大“优势”。当然也是凭借该特征,为大规模隐秘监控、多人同时识别以及避免物理性残余干扰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
最后是保护不足风险。即使公众的权利保护意识较之先前有了较大提高,但与人脸识别技术及风险相比,其认识程度仍显不足。由于人脸识别技术具有前述的非接触性等特点,从而使其读取或收集个人信息更具隐蔽性,甚至是在被收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信息采集,悄然无息之间,人脸识别就会侵犯公民隐私、自由甚至人身安全。
在知情权方面,作为法律规定公民所享有的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基本权利,知情权的存在决定了任何应用访问个人信息必须获得用户许可。如中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就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由于专业性壁垒和信息不对称,民众往往对于在无感的情况下个人信息不合理或过度采集缺乏保护意识。所以,如何保护公民信息采集时的知情权,以及企业乃至政府使用个人信息时如何合法授权,应是业界思考的重要问题。
在隐私权方面,当下,人脸识别探头几乎遍布公共场所每一角落,其对外宣传的目的当然是诸如维护治安,保护居民等等。然而用户的信息却被各类企业大量采集,如若收集的公民信息使用不当就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事实上,在崇尚效率的今天,大多数民众并不排斥人脸识别带来的便捷实用,但是隐私泄露这一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让大家心生恐惧。生物信息会不会被过度地采集?一些企业有没有合理使用信息的自律性、自觉性?一旦这些信息被盗取,普通民众的隐私将无所遁形。
2021-07-09
2021-07-08
2022-12-20
2021-07-09
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