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洗白”“征信修复”“一条1000元至2000元”“修复不成功,可以退款”……诸如此类的征信修复广告在网络上屡见不鲜,殊不知这其实是一场骗局。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说,近几年我国征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公众日益重视自身的信用状况。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在商业利益驱使下,谎称可以帮助信息主体删除或更改征信系统中的不良信息实施诈骗,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
“‘征信修复’是一个噱头。”陈建华表示,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和官方文件并无“征信修复”的概念,但有“信用修复”的表述。从国际经验来看,部分国家征信业相关法规中提及的“信用修复”实质上是指帮助信息主体修改错误的信用记录,修补受损信用和提升信用评分,这与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征信异议处理规则类似,主要是将错误征信信息改为正确的纠错机制。这与不法分子宣传的“花钱铲除洗白不良信息”的骗局具有本质区别。在征信修复骗局中,不法分子主要编造各式“不良信用信息洗白”骗局骗取个人钱财,牟取高额费用,轻则涉嫌扰乱社会治安,重则触犯法律涉嫌诈骗。
征信修复骗局的三种情形
陈建华表示,目前,不法分子实施征信修复骗局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利用信息主体急于改善信用状况的心理实施诈骗。最典型的场景是,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信息主体删除、修改征信系统中的负面信息,在收取钱财后立即失联。还有的利用信息主体不了解征信业务处理规则,将正常的异议处理与征信修复混为一谈,谎称可以帮助个人或企业快速办理错误信息更正从而收取高昂费用。
二是伙同信息主体以恶意逃废债或骗取信贷为目的实施诈骗。比较通常的做法是,不法分子帮助信息主体伪造文书、钻金融机构业务漏洞,要求金融机构删除报送至征信系统的负面信息,或者骗取贷款。一旦达不到目的,就恶意投诉、上访,让金融机构疲于应付或迫于压力进行妥协。更为恶劣的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出台的一些帮扶政策,帮助信息主体实施诈骗。例如,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国家为帮扶受影响的弱势群体,明确了可以不向征信系统报送负面信息的若干情形。有些不法分子从中发现“商机”,与一些有不良企图的个人或企业相勾结,通过伪造文书、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维权、营造负面舆情,甚至聚众闹事等方式,要求金融机构删除负面信息。
三是利用社会大众急于挣钱的诉求实施诈骗。有的不法分子通过混淆视听,将征信修复与国家正式文件所出现的“信用修复”划等号,谎称“征信修复”是新兴产业,并从中牟利。有的以举办“征信修复培训班”为名诈骗消费者学费;有的骗取创业者,打着招募征信修复代理加盟的旗号骗取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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