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征信平台建设的实践探索及对策研究 以西藏自治区为例
来源: | 作者:金融时报 | 发布时间: 2022-03-08 | 1388 次浏览 | 分享到:

1、具有联合惩戒功能的平台

为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和联合惩戒,改善营商环境,近年来各行业主管单位致力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成了信用西藏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主要收录各行业失信企业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鲜少收集企业正向信息。这类平台基本只具有联合惩戒失信企业的功能,没有起到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以联合惩戒而言,由于缺乏上位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有规范性文件之间缺乏必要的一致性。这不仅有损于失信惩戒机制的严谨和权威,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泛化,更为重要的是,也不利于信用监管目标的实现。

2、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平台

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人行拉萨中支自主研发西藏自治区首个“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截至2020年,通过平台为118家企业发放贷款4.79亿元,获贷率达到44.53%。西藏部分国有银行分支机构也与税务部门的银税互动平台实现了对接,开发了基于企业缴税情况的贷款产品(如自治区农行的“税穗通”和自治区建行的“云税贷”等)。据自治区税务局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各家商业银行通过银税互动平台向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051笔、7.95亿元。

目前,这些平台均是税务系统与商业银行之间“单向”提供信用信息,而未能构建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或未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人行拉萨中支正在搭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旨在通过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使金融机构能够通过该平台收集分散于各行业监管部门公共信用信息,为中小微企业“画像”,使其成为信贷支持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信息服务,支持政府政策落地,强化管理,并提升区域信用整体水平。然而在收集各行业各部门共享信息过程中,由于技术、资金、管理等问题,很多部门有意对接却难以落实。

综上所述,西藏地区亟须建设具有金融服务和市场监管双重功能的地方征信平台,助力企业和经济发展。从企业角度,通过地方征信平台的建设,可以在企业缺乏金融信用信息的情况下通过平台证明自身良好信用来帮助其获得贷款,也能实现“让数据跑路”,避免企业跑多家单位办理相关证明,降低企业融资时间成本。从银行的角度,有助于其对企业信用进行全面线上“画像”,降低放贷成本、控制放贷风险、提升融资效率。从政府的角度,通过统一的地方征信平台归集各类信息,一是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营造社会诚信氛围,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四是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各部门社会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