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工作实际,目前已投入使用并广泛推行的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模式均属于政府主导型。其共性特点是政府力推,数据来源于各个行业监管单位,主要用于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和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基本上具有征信报告、信用评分、融资对接、风险预警等功能。政府主导型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具有方便采集信息、风险管控、服务监管等优点,但由于其公共属性,也存在资金入不敷出等管理问题。
总之,根据国内外经验,地方征信平台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联合惩戒功能为主的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查询终端;另一种是兼顾金融服务与联合惩戒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本文所指的地方征信平台一般是以补充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多部门信息联动共享为出发点,以方便企业融资、减轻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经济活跃、防范风险为落脚点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相较全国性的征信系统,它在信息采集和使用上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功能上也更能符合地方实际。
(三)当前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工作重要性
在政策支持方面,2014年,国务院出台首部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明确2014年到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线,要求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在全社会构建由征信系统、地方信用信息系统、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多系统并行、多层次共同发展的信用信息网络。在此期间,还制定了10余项有关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新型信用监管等方面的配套规章制度。
近年来,国家部委层面也在各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21年,国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尤其是强调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按照《纲要》要求,“十四五”时期要以更多的“增信”方式赋能企业发展,通过信用扩张克服先天“信用背书”和抵押物不足的短板。深度挖掘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贷款产品,采集汇总客户在政府部门、合作企业、银行机构等方面的数据,利用金融科技对客户信用准确画像,科学防控信贷风险。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企业应主动积累信用信息、经营数据、佐证材料等,利用好自身的信用产品和无形资产。
新常态下,建设征信系统必须狠抓数据基础,抢占数据技术制高点,推动全面征信工作、实现高效信息共享;着力通过健全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增加纯信用贷款规模,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帮助民营企业解困,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金融业协作,积极推动实现金融信用信息的全覆盖;二是商业银行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推动非金融信息采集;三是加强对大数据的研究探索,实现传统数据与互联网大数据的结合。继续丰富金融数据库信息,完善征信产品,丰富服务渠道,真正让中小企业逐步在贷款便利、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方面得到实惠。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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